烏蘭布統地區所有賓館、餐飲單位應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由賓館、餐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全面負責,準備好相應的防護物資,執行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從業人員管控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旗縣(市、區)疫情防控風險等級的公告》(內政字〔2020〕14號),全區103個旗縣(市、區)疫情風險等級全部調整為低風險。為適應低風險等級要求,現就全面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旗取得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階段性成效,為做好烏蘭布統餐飲行業復工復業,積極促進消費潛能釋放,方便廣大市民生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烏蘭布統地區所有賓館、餐飲單位應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由賓館、餐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全面負責,準備好相應的防護物資,執行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從業人員管控要求,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在公開作出疫情防控承諾后,即可復工復業。
二、 各賓館、餐飲單位要做好店內清潔衛生,進行防疫消殺,保持餐飲經營場所空氣流通。要免費為顧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店內所有餐桌須配備公筷(匙)。高頻接觸門把手、電梯按鈕、公用水龍頭等要增加清潔及消毒頻次,每日公示消毒情況。衛生間應保持清潔,及時消毒并做好記錄,保持下水道通暢,旅館住宿場所要對入駐旅客如實登記身份信息,如發現是湖北籍人員或經停湖北人員、境外人員要主動在一個小時之內如實上報給各嘎查村部或蘇木政府綜合執法大隊。
三、 對返崗的員工,要到各嘎查村部或蘇木政府綜合執法大隊登記、測溫并落實防疫管理要求。店內要建立持續記錄每名員工體溫的監測臺賬,所有員工須佩戴口罩上崗,保持個人清潔衛生,接觸公共物品后及時進行雙手消毒。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員工,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時就醫。
四、 本籍人員必須使用、出示“內蒙古自治區居民電子健康卡(碼)”,持有綠色“健康碼”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后可直接上崗,若未辦理“內蒙古自治區居民電子健康卡(碼)”應及時下載手機APP如實登記填寫,檢測正常后方可上崗,或辦理入住就餐等,湖北省及境外人員除外。
五、 復工復業的賓館、餐飲單位應張貼, “發熱、咳嗽人員禁止入內”。進店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掃碼。如有異常須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在滿足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加大餐桌座椅間距,保證人與人間距1.5米以上。加強餐廚廢棄物的管理,避免次生污染。確保顧客就餐安全。賓館旅店等應做到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單等一客一換;每日對電梯、樓道、走廊等空間等進行消毒,
同時,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對已復業的賓館、餐飲單位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全力助推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烏蘭布統綜合執法大隊宣
2020年3月23日